目前分類:個人綜所稅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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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幹在大陸工作所取得之薪資所得,在大陸要如何繳稅,在台灣要如何繳稅,是否有重複課稅,有無扣抵規定等事項,說明如下:

大陸方面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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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商或台幹長住大陸,會被當成大陸稅務居民而連台灣所得都要向大陸申報繳稅嗎

原則規定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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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體報導" 房地合一上路後,由於以不動產贈與方式移轉財產,日後子女出售會被課重稅 只要在受贈房子賣出前後兩年內,再買一間房子,然後辦理自用住宅重購退稅,就可拿回已繳的房地合一稅,經過如此漂白,新買的房子未來再出售,就不用擔心有重稅問題"是真的嗎。讓我們來解析(轉載自 重稅可破解,不動產贈與增溫)

設某甲在今年7月10日將其所有之市價3000萬,贈與時,房屋 評定標準價格 800萬,土地公告土地現值200萬的房地贈與其子乙。二年後乙出售該房地,售價4000萬元。房屋 評定標準價格 900萬,土地公告土地現值仍是200萬,則上開交易的總稅負多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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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合併消滅,股東報稅要小心,別將股利所得誤報為證券交易所得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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