透過網路進行銷售貨物或勞務,有應辦營業登記者,千萬記得依規定申請辦理
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:查獲轄內納稅人以個人名義透過奇摩等網站銷售商品,金額高達仟萬元,卻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,已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之規定,不僅銷售額部分遭到補徵稅款,且依同法第51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等規定擇一從重處罰外,另其未依規定取具進項憑證部分,亦按稅捐稽徵法第44條之規定裁罰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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